最近有納稅人反映收到的增值稅電子普通發票沒有銷售方發票專用章,懷疑不是正規發票! 今天小編來講講,電子發票沒有發票專用章是有效的嗎? 依據: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增值稅發票綜合服務平臺等事項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20年第1號)納稅人通過增值稅電子發票公共服務平臺開具的增值稅電子普通發票(票樣如下圖),屬于稅務機關監制的發票,采用電子簽名代替發票專用章,其法律效力、基本用途、基本使用規定等與增值稅普通發票相同。 也就是說通過增值稅電子發票公共服務平臺開具的增值稅電子普通發票是沒有銷售方發票專用章的。 如果受票方對該增值稅電子普通發票未加蓋發票專用章有疑問,可提供該文件給他哦。 小編小編,如果我收到電子發票,該咋驗證呢?免得收到假票哦。 問題提得好,一起來學習吧! 很重要哦! 通過增值稅電子發票公共服務平臺開具的增值稅電子普通發票版式文件格式為OFD格式,只能用OFD閱讀器查看,您可通過百度OFD閱讀器自行下載,或通過國家稅務總局全國增值稅發票查驗平臺: 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xgxz.html的“相關下載” 欄次下載OFD閱讀器。 當您使用OFD閱讀器打開該發票時,鼠標移至稅務機關監制章處,點擊鼠標右鍵,出現驗證、屬性選項,選擇驗證有如下提示(如下圖)。 您可以點擊簽章屬性查看屬性詳情(如下圖)。 出現如上兩種任一提示都可表示該發票是通過增值稅電子發票公共服務平臺開具的,其法律效力、基本用途、基本使用規定等與增值稅普通發票都是相同的喲~ 當然,您還可以通過國家稅務總局全國增值稅發票查驗平臺: 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 對發票信息進行查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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