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持續優化稅收營商環境,切實減輕企業申報負擔,按照《稅務總局等十三部門關于推進納稅繳費便利化改革優化稅收營商環境若干措施的通知》(稅總發[2020]48號)要求,經國家稅務總局同意,國家稅務總局寧波市稅務局決定實行財產和行為稅合并納稅申報,現就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為持續優化稅收營商環境,切實減輕企業申報負擔,按照《稅務總局等十三部門關于推進納稅繳費便利化改革優化稅收營商環境若干措施的通知》(稅總發[2020]48號)要求,經國家稅務總局同意,國家稅務總局寧波市稅務局決定實行財產和行為稅合并納稅申報,現就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根據《關于非營利組織免稅資格認定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財稅〔2018〕13號)及《寧波市財政局國家稅務總局寧波市稅務局關于非營利組織免稅資格認定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甬財政發〔2018〕963號),符合條件的納稅人請對照文件要求,于2020年11月1日至2020年12月報送資料至管理員處。
將特困人員救助供養覆蓋的未成年人年齡從16周歲延長至18周歲。加強特困人員供養服務機構建設和設施改造,盡最大努力收住有集中供養意愿的特困人員。嚴格落實供養服務機構服務保障、安全管理等規定,不斷提高集中供養服務質量。
根據工作安排,我局每年將組織開展公共服務平臺績效評價工作,評價結果作為年度各級財政對平臺運營機構購買服務或獎勵補助以及確定市級公共服務示范平臺的重要依據,并優先推薦申報國家公共服務示范平臺。請各地經信部門做好相關督促、審核工作。
經省級、市級及各區縣(市)登記管理機關批準設立或登記的非營利組織,凡符合條件的,于每年11月1日至12月31日向其主管稅務機關(戶管員)報送本通知規定的相應材料。非營利組織免稅優惠資格原則上一年認定一次,有效期為五年。到期后未在上述規定期限內提出復審申請或復審不合格的非營利組織,其享受的免稅資格到期自動失效。
繳納義務人可選擇按季或按年申報繳納費款。按季繳納的,繳納義務人應當于季度終了2個月內申報繳納應繳費款,2020年一季度、二季度應繳的風險準備金應在2020年10月底前完成申報繳納;按年繳納的,繳納義務人應當于次年2月底前申報繳納應繳費款。主管稅務機關于次年3月底前根據繳納義務人申報的汽油、柴油實際銷售數量,對繳納義務人風險準備金進行匯算清繳。
專票電子化試點的其它事項仍按照《國家稅務總局寧波市稅務局關于開展增值稅電子專用發票試點工作的公告》(2020年第4號)、《國家稅務總局寧波市稅務局關于擴大增值稅電子專用發票試點范圍的公告》(2020年第5號)、《國家稅務總局浙江省稅務局國家稅務總局寧波市稅務局關于擴大增值稅專用發票電子化試點范圍的公告》(2020年第3號)的規定執行。
為深化“放管服”改革、助力穩外貿穩外資,提升出口退稅服務質效,根據國家稅務總局的統一部署,寧波市稅務局實現了金稅三期出口退稅管理系統的整合,同時開發建設了電子稅務局出口退稅功能?,F將寧波市電子稅務局出口退稅功能上線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為方便納稅人及時享受減免政策,符合條件的納稅人可通過寧波市電子稅務局“我要辦稅-稅收減免-稅收減免核準”模塊在線辦理申請,也可到應稅房產、土地所在地稅務局辦稅服務廳辦理申請,稅務機關核準后,修改稅源減免稅信息,征期申報時即可享受減免稅。
為高質量編制我市財政“十四五”規劃,廣泛凝聚社會智慧和共識,充分了解并回應社會民生關切和百姓實際需求,切實把社會期盼、群眾智慧、專家意見、基層經驗充分吸收到規劃編制中,提高財政規劃編制的科學性、透明度和社會參與度,決定面向社會各界征集財政“十四五”發展與改革規劃編制意見建議。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寧波市稅務局關于開展增值稅電子專用發票試點工作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寧波市稅務局公告2020年第4號)和《國家稅務總局寧波市稅務局關于擴大增值稅電子專用發票試點范圍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寧波市稅務局公告2020年第5號)要求,現將增值稅電子專用發票試點納稅人名單(第九批)發布如下(排名不分先后)
加強組織領導。各地農業農村部門要高度重視,加強與當地人社、財政等部門的溝通協調,強化工作落實。要加強與農業生產經營主體、創業大學生的對接,提供技術幫扶、政策咨詢、教育培訓等服務,加強與各涉農高校供求信息銜接,搭建信息服務平臺。
考生如對分數有疑義,可至浙江省會計考試報名網——“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報名”欄目——“報名查詢”欄目(網址:http://kjbm.czt.zj.gov.cn/)申請查詢相關科目的明細分值,初級成績明細分查詢申請時間為:2020年10月9日9:00——10月29日中午12:00。本次查分只針對2020年度會計專業技術初級資格考試科目成績低于60分的申請。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寧波市稅務局關于開展增值稅電子專用發票試點工作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寧波市稅務局公告2020年第4號)和《國家稅務總局寧波市稅務局關于擴大增值稅電子專用發票試點范圍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寧波市稅務局公告2020年第5號)要求,現將增值稅電子專用發票試點納稅人名單(第八批)發布如下(排名不分先后)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寧波市稅務局關于開展增值稅電子專用發票試點工作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寧波市稅務局公告2020年第4號)要求,現將增值稅電子專用發票試點納稅人名單(第七批)發布如下(排名不分先后):1.慈溪市靖楠模具廠2.慈溪市鼎順橡膠制品有限公司3.寧波奉化江氏工程機械租賃服務部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寧波市稅務局關于開展增值稅電子專用發票試點工作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寧波市稅務局公告2020年第4號)要求,現將增值稅電子專用發票試點納稅人名單(第六批)發布如下(排名不分先后):1.慈溪市精尚精密模具有限公司2.慈溪和耀金屬制品有限公司3.慈溪市德帥紙箱廠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寧波市稅務局關于開展增值稅電子專用發票試點工作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寧波市稅務局公告2020年第4號)要求,現將增值稅電子專用發票試點納稅人名單(第五批)發布如下(排名不分先后):1.慈溪市逍林康兒防護用品廠2.慈溪億澤包裝有限公司3.寧波如道供應鏈管理有限公司
自2020年9月16日起,將電子專票試點范圍擴大至寧波全市。試點納稅人由國家稅務總局寧波市稅務局(以下簡稱“寧波市稅務局”)在納稅人自愿參與試點的基礎上選擇確定,具體名單在寧波市稅務局官方網站(http://ningbo.chinatax.gov.cn???????)上另行公布。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寧波市稅務局關于開展增值稅電子專用發票試點工作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寧波市稅務局公告2020年第4號)要求,現將增值稅電子專用發票試點納稅人名單(第四批)發布如下(排名不分先后):1.寧波興乾石材有限公司2.寧波優速機械制造有限公司3.慈溪市悅麗軸承廠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寧波市稅務局關于開展增值稅電子專用發票試點工作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寧波市稅務局公告2020年第4號)要求,現將增值稅電子專用發票試點納稅人名單(第三批)發布如下(排名不分先后):1.寧波萊高涂料有限公司2.慈溪市大鴻軸承有限公司3.寧波九岳電器有限公司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寧波市稅務局關于開展增值稅電子專用發票試點工作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寧波市稅務局公告2020年第4號)要求,現將增值稅電子專用發票試點納稅人名單(第二批)發布如下(排名不分先后):1.寧波永祁貿易有限公司2.寧波杰盛信息技術服務有限公司3.寧波市海曙裕洣服飾有限公司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寧波市稅務局關于開展增值稅電子專用發票試點工作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寧波市稅務局公告2020年第4號)要求,現將增值稅電子專用發票試點納稅人名單(第一批)發布如下(排名不分先后):1.寧波獅丹努創客科貿有限公司2.寧波宏心智能科技有限公司3.中科智供科技(寧波)有限公司
電子專票屬于增值稅專用發票,其法律效力、基本用途、基本使用規定等與紙質增值稅專用發票(以下簡稱“紙質專票”)相同。寧波電子專票由國家稅務總局寧波市稅務局(以下簡稱“寧波市稅務局”)監制,采用電子簽名代替發票專用章。電子專票票樣見附件。
2020年財政補助在現有基礎上每人增加30元。新增的30元財政補助,除中央補助部分外,其余按現行體制分擔。其中市對本級及所轄各區按目前分擔比例承擔,對奉化區及其他四縣(市)按定額人均補助6元。各級財政應及時足額安排補助資金。